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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实施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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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福州11月5日电(记者来建强)福建省日前全面实施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年底前,9个设区市将完成各建制乡镇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工作。 2002年到2006年,福建省环保部门完成了全省城市、县城12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9个设区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由76.8%提高到100%。 在乡镇水源地保护工作中,福建将优先在饮用水源地水质污染较重的乡镇村及水污染治理重点流域建设示范工程;优先在主要流域沿岸、生态敏感区、饮用水源地上游地区,建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优先在工业企业较多和污染较重的乡镇村建设工业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和试点示范工程。 同时,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周边污染源调查与评价、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置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等工作。 据介绍,到2010年,福建将建成15个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小流域综合整治示范工程,10个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10个乡镇工业污染治理示范工程等。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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