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新闻 | 美人鱼 | 国际新闻 | 财经报道 | 生活频道 | 国内新闻
体育新闻 | 娱乐专线 | 滚动新闻 | 精彩专题 |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首 页 >> 国内新闻 >> 正 文
陕西规范救灾“绿色通道”
 
  http://qzrb.gxnews.com.cn/ 06月18日16:43 【字体: 【颜色: 绿


    新华社西安6月18日电(记者梁娟、孙铁翔)陕西省交通厅、省民政厅日前联合发出通告,规范抗震救灾“绿色通道”管理,要求救灾物资车辆必须持专用标志,在有效期限内和规定线路上通行方可免收通行费。由省内始发的救灾车辆如果超限超载,各收费站将不予免费。

    据了解,根据抗震救灾特别是灾后重建进入依法推进的新阶段,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陕西省有关部门将进一步规范抗震救灾“绿色通道”管理。今后,各公路收费站对持有外省地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制发的“救灾安置房物资”专用标志、运输过渡安置房建设物资的车辆,在有效期限内免费通行,并保证其优先通行。对省内始发运输救灾物资的车辆,在“救灾安置房物资”证件上加盖“陕西省抗震救灾物资运输专用章”,在有效期限内和规定线路上免费通行。

    抗震救灾“绿色通道”车辆应主动接受各公路收费站的检查,对伪造证件、涂改证件、车证不符或超限超载的车辆,各公路收费站将不予免费。

    据了解,陕西省抗震救灾“绿色通道”于5月13日开通以来,已累计免费通行各类救灾车辆1044151辆,免收通行费2849万元,有效提高了救灾车辆通行效率,为救灾物资顺利抵达灾区提供了基础保障。

    来源:新华社
    责编:文利祖

 
---------- 相 关 新 闻 ----------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Copyright 2004 MorningPost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钦州日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