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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全面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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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济南7月17日电(记者董学清、郭倩)山东省临沂市日前出台管理办法,对重点领域和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专户存储,专项用于本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 据介绍,临沂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范围包括,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城市燃气、特种设备等领域或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风险抵押金存储标准按照企业规模、经营面积、客房和餐位等因素确定,最低3000元、最高190万元。其中,大型企业存储金额为190万元,中型企业存储金额为130万元,小型企业的存储金额根据销售额的不同,在3000元至40万元之间。 临沂市同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职工摊派;违反规定迟存、不存或少存的经营单位,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其主要负责人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将被责令停业整顿,并受到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其业主将受到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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