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灵山法院纪监室人员与陆屋法庭的法官一行4人,带案下访,专程到陆屋街某当事人家中释疑解惑,消除了当事人的满腔怨气,化解了一件上访信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案件当事人利某某,于2006年因承揽工程纠纷被他人告上法庭,被判赔偿,并已兑现。后来,案件经上诉被部分改判,发生执行回转。今年4月份,利某某向陆屋法庭申请执行。由于被执行人是一位年近七旬的老妇人,平时在六个儿女家轮流居住,居无定所,难以查找,尽管当事人利某某向法庭提供了当时收款人是被执行人的女婿的信息,但当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人的女婿时,他表示对外家的事作不了主,要求法官去找被执行人几位儿女商量,而他又不肯提供有关信息。由于被执行人的儿女们居住分散,有的外出广东打工,有的远嫁他乡,难以联系,致使执行陷入困境。一两个月后,当事人多次到该院纪监部门及市中院纪监部门上访,要求监督,尽快执结,维护其合法权益。当事人当初打官司时就心存怨气,现又执行回转不能,情绪较为激动,扬言要上自治区上访。为了稳定当事人的情绪,该院纪监部门以当前全区开展的法官下访活动为契机,决定联合陆屋法庭的执行法官进行下访。于是,一行4人专程去到利某某家中,向他说明了前阶段的执行情况和表明今后的执行措施,同时向他说明其有义务向法庭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要求他予以配合。经过法官们一番解释,当他充分了解前阶段的执行情况后,知道法院在这之前已采取了多种措施,确确实实做了许多工作,虽然执行效果不理想,但他表示理解,并表示尽可能提供一些有价值的线索,帮助法院执行。一番沟通之后,当事人对法官的误会消除,气也顺了,一件有可能上访的案件就这样化解在萌芽状态,下访法官怀着愉快的心情踏上了归程。(本报记者 陆崇林 通讯员 梁 震)
来源:钦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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