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新闻 | 美人鱼 | 国际新闻 | 社会新闻 | 生活频道 | 国内新闻
体育新闻 | 娱乐专线 | 滚动新闻 | 精彩专题 |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首 页 >> 社会新闻 >> 正 文
为筹毒资偷车判处徒刑罚金
 
  http://qzrb.gxnews.com.cn/ 08月11日10:43 【字体: 【颜色: 绿


    吕某是灵山县灵城镇人,在某车行做导购员,但为筹集毒资,竟偷起车来。7月18日,灵山法院一审判决吕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不久前,吕某窜到某处人行道的停车带,将被害人黎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价值人民币1160元的电动车盗走,后销赃得款人民币500元。

    灵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了盗窃罪。为此,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责令吕某退赔人民币1160元给被害人黎某。追缴吕某违法所得人民币500元,没收上缴国库。(记者 陆崇林 通讯员 黄耀辉)

    来源:钦州日报
    责编:文利祖

 
---------- 相 关 新 闻 ----------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Copyright 2004 MorningPost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钦州日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