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当前位置:首 页 >> 国内新闻 >> 正 文 |
| 广西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
|
新华社南宁8月20日专电(记者蒋桂斌)记者日前从广西物价和财政部门了解到,为了支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洪灾的灾后重建工作,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和财政厅决定从今年7月底起至12月31日止,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这些被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包括:减半征收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工程质量监督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等;按现行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涉及鲜活农产品(包括蔬菜、水果、鱼、活畜活禽及鲜肉等)销售环节的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以及猪、牛、羊、鸡、鸭等农产品的动物检疫费和动物产品检疫费等。 此外,有关部门还要求广西各地继续落实好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的有关优惠收费政策。从2004年7月开始,针对农产品运销困难的实情,广西开通了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规定凡整车运输广西境内生产的时鲜瓜果、新鲜蔬菜,活家禽、家畜、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的营运货车,通过广西范围内的所有公路、渡口、收费站,一律免收过路、过桥和过渡费。“绿色通道”政策实施后,广西涉农产业的农民、运输行业人员获得了不少实惠。 来源:新华社
|
| ---------- 相 关 新 闻 ---------- |
|
|
|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
| Copyright 2004 MorningPost All rights Reserved |
|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钦州日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