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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愤杀人罪不容恕
 
  http://qzrb.gxnews.com.cn/ 09月22日11:44 【字体: 【颜色: 绿


    灵山县某学校的一门卫宋德斌因嫌学校工资低,泄愤杀死了两个学生,最终被判死刑。

    被告人宋德斌,男,1941年12月12日出生,文盲,农民,住柳江县流山镇某村。 被告人宋德斌于2003年至2007年底在其胞弟在灵山的私立学校里做门卫,期间由于嫌工资低,多次与其胞弟发生争吵。2008年初因被怀疑偷学生的饭盘当作废品卖而被开除,为此宋德斌怀恨在心,多次扬言要报复。3月5日晚9时许,宋德斌携带一把尖刀及一瓶农药窜进学校内躲藏,次日凌晨2时左右进入一年级学生宿舍,先后持刀朝三名学生的头部乱砍乱刺,致两人当场死亡、一人受伤。宋德斌作案后服农药畏罪自杀未果。

    市中级法院日前一审以被告人宋德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实习记者 吴扬雪 通讯员 赵子钦)

    来源:钦州日报
    责编:文利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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