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当前位置:首 页 >> 社会新闻 >> 正 文 |
| “停征‘两费’好极了1 |
|
我市工商部门切实做好“两费”停征和预收清退工作 本报讯 (实习记者 吴扬雪)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从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做好此项政策的落实工作,受到了个体工商户的好评,纷纷大呼“好极了!” 为了把停征工作落到实处,不留死角,各级工商部门于8月30日前,把桂工商发〔2008〕107号文件复印送到食品部门或其他代征代扣单位,并协商落实好停征工作。目前,全市各级工商系统在9月1日已全部停止征收“两费”,广大个体户表示满意。 为做好停止征收“两费”和预收“两费”的清退工作,8月29日后,我市工商局要求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停止征收“两费”和预收“两费”的清退工作中,从9月1日起,市工商局及各县区工商部门开始着手预收“两费”的清退核算工作。各工商所根据个体户提供的收款收据凭证进行确认,造册登记上报,然后由市局财务科和县局财务股对各工商所上报的名册和预收的金额进行一一核对,在核对无误后开展清退工作。目前全市工商系统预收“两费”的清理核算工作已完成。据统计,全系统预收“两费”共131.69万元,涉及经营户6658户,其中灵山县局预收个体工商户费49.25万元,涉及个体户2281户;浦北局预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44.91万元,涉及个体工商户1461户;市局本级预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37.17万元,涉及个体户2881户,集贸市场管理费3589元,涉及经营户35户。从9月8日起,市工商局已将预收的“两费”按校对金额数划拨至各工商所办理退款手续,灵山、浦北县工商局也于9月8日陆续办理退款手续。至9月24日止,全市工商系统已退还预收的“两费”55.43万元,占应退款总额的42.60%,预计在9月底前基本完成清退工作。 来源:钦州日报
|
| ---------- 相 关 新 闻 ---------- |
|
|
|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
| Copyright 2004 MorningPost All rights Reserved |
|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钦州日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