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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个工人健康劳作
 
  http://qzrb.gxnews.com.cn/ 10月08日11:21 【字体: 【颜色: 绿


──市人大开展《职业病防治法》跟踪执法检查综述

本报记者 张如月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分级管理层层抓,落实整改措施,保证法律在我市得到正确实施。”近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所提建议研究处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后,作出了这样的要求。

    这是我市人大常委会为确保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和职业安全,促进全市上下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用心所在。

去年执法检查发现问题不少

    据统计,目前我市现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203家(未含放射诊疗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共6377人。为保证《职业病防治法》在我市的遵守和执行,2007年8月27日至9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市实施《职业病防治法》情况进行了一次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发现,虽然近年来我市和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仍不够。部分中小型企业职工不知道有《职业病防治法》,多数企业没有学过《职业病防治法》,在农村和农民中知晓该法的人员则更少。同时,多数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主法律观念比较淡薄,只管生产和盈利,忽视了企业防护设施和防治措施,没有按规定为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检查,许多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缺乏基本的职业卫生知识和防护意识。

今年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实效

    为切实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10月23日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的工作报告,并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为了解执法检查报告所提建议研究处理情况,确保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落到实处,2008年7月底和8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到各县区的部分企业进行跟踪检查。

    从跟踪检查情况看,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企业,根据执法检查报告的建议,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去年10月以来,市政府出台了《钦州市加强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方案》,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断拓宽宣传教育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市卫生局将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列为“十大”专项行动之一,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7家企业进行警告处罚,责成50多家企业限期整改。

再提意见建议督促法律实施

    通过跟踪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发现,经过一年的整改,我市职业卫生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但据问卷调查统计,仍有23家企业的工人未学过《职业病防治法》、多数企业的劳动者和少数企业主还不知道国家颁布实施了这部法律。大部分企业不按法律规定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职业病防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与使用。在跟踪检查的23家企业中,都未将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经费纳入建设项目预案,19家未建立职业病应急预案,15家没公布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22家没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12家没有设立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21家没有将职业病危害因素等写入劳动合同,9家企业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6家企业没有给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且仍有不少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差,有的劳动者为图方便,怕麻烦,没有自觉使用企业发放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为了确保国家法律得以有效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再次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和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工作,加强领导,摆上议事日程,落实各自的责任;要采取多种方式,拓宽宣传途径,扩大宣传范围,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主的法律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要求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强化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特别要重点监管好大量使用临时工、外包工和农民工的中小私营企业。不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企业,必须责令其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限期整治;屡教不改的,应依法进行处罚,甚至停业整顿,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必须要求其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依法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对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不予批准项目建设,从源头上防止职业病的危害。同时,强调各企业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每年都要安排专款对从事易产生职业病工种的劳动者进行岗前、在岗和离岗前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检查档案,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切实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职业病的危害,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

    来源:钦州日报
    责编:文利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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