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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权改革点燃林农造林激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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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杨春莲 通讯员 杨永期) “以前是集体统管山,大锅饭,背斧头、砍刀的多,拿锄头的少,山越砍越光,日子越过越苦。现在这山定了权,树定了根,咱们的心也定下来了!”钦北区大垌镇大塘村委那于村民方秀海拿出一本崭新的林权证对记者说。 自林权改革后,点燃了众多林农造林的激情,还涌现出一批造林大户。大垌镇米家村委八队的潘立国,是个复退军人,前几年到广东打工。2007年,他知道家乡搞林改,明晰产权归属,林地可自种也可出租,并且家乡也办有林浆纸厂,认为种植桉树最有钱途,于是便远道回家,用外出务工积蓄的钱,租了700多亩林地,在当年便种上了速生桉700多亩。 象潘立国那样的农民在大垌还有不少。大垌村委二队的廖开多,2003年,他看见一位朋友种的速生桉长得很快,产量很高,几年时间,亩产有10吨,收入很大。便于2005、2006年租得1200亩山地造林。2007年,他与朋友合伙又租得林地1000亩造林,今年,他又向获得林权证的农户租得林地1200亩,前后3年,他投入100多万元,种植桉树3500多亩,其中自营1300亩,合伙种植2200亩,是大垌镇造林最多的一户。马皇村委的陈祥海,也是租山造林最活跃的一员。由于“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今年春,他光明正大地进村找获得林权证的农户商谈租地问题,尽管林地价格从原来每亩20多元升至40多元,他还是乐意租地,造林了500多亩。 自发退耕还林的更多。发了林权证后,“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林农有了经营的自主权。于是自发退耕还林的很多。如江表村的梁叔,原种甘蔗100多亩,今年全部改种了桉树。 钦北区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自治区林业局的试点,大垌镇党委、政府根据上级政府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于2007年4月底开始,到今年10月,用了一年半的时间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到目前止,全镇133个村民小组全部参与林改,已完成外业勘查的村民小组128户,占全镇村民小组总数的96.2%,勘查集体林地面积11.2万亩,占集体林地面积的93%;在外业勘查的林地中已完成林改确权的林地面积10.5万亩,占全镇集体林地面积的87%,陆续发了一批林权证,占集体林地面积的10万多亩。 林改后,林农领到了林权证,产权明晰,有了依法保护林权的依据。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发了林权证后,大垌镇林区未发生过一起哄抢林木,争议林地的案件。林农领到林权证后,点燃了林农造林的激情,大都一心一意地去造林。截至到今年10月,全镇造林5000多亩,比上年增加了2000多亩,其中参与“公司+农户”造林模式的有500多亩。 ■ 短 评 林权“落地” 林农定心 作为自治区林业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的钦北区大垌镇从2007年4月底开始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年多来,全镇133个村民小组全部参与林改。林改后,林农领到了林权证,吃下了定心丸。有了依法保护林权的依据,林农造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到今年10月,全镇造林5000多亩,比上年增加了2000多亩。广大林农高兴地说,林权的“落地”,不但为我们带来了清新的空气,更为我们带来了更多的实惠。 过去,由于林权不落实,由此带来有人种树而无人养树,乱砍滥伐没人心痛,结果是年年种树不见树。2006年,全国集体林权制度进行了改革,明晰了产权归属,林地可自种也可出租。真正做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这正是山林的呼唤,林农的期待。 林权制度的改革,集体林权一旦落实给林农,乱砍滥伐将在最大程度上得到消除,林农营林积极性得到空前释放,若干年之后,自然生态环境因山清带动水绿而获得明显改善,人们将随着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而从中受益多多。 来源:钦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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