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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百万农民的身体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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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深入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纪实 本报记者 劳乾益 通讯员 苏宗海 到今年10月底止,全县共有18.6万人次获得补偿,补助金额共6061万元,这是灵山县深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让农民得实惠的一个缩影。 惠民之风入荔乡 又近年末,在灵山县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有一组数字总让人眼前一亮:从2005年2月到2007年12月,该县参合人数由2005年的54万人增加到了2007年的80万人,共筹集到位资金8052万元,有38.2万人次享受合作医疗补助,资金使用6899万元,资金使用率85.68%。而自从4年前灵山县被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后,该县农民也享受着和城市“吃公家饭”人一样的看病报销制度。为将这项民心工程切实落到实处,这几年来,该县上下一心聚精会神搞合疗,众志成城谋惠民,使全县的参合农民人数不断增加,医疗报销比例不断上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农村家庭筑起了一道安康的屏障,是农村社会和谐的润滑剂,是农民百姓的“健康银行”。为把一定要把这项惠及农民的“民心工程”落到实处。灵山县为把这一惠及农村千家万户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在借鉴好做法的基础上,用新的思想、观念和方法推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力求保证报销方式和报销比例合理,做到收支平衡,将农民和国家的补贴资金全部用于农民医疗费的补偿上,使农民真正受益。 不辱使命硕果丰 在2008年度,灵山县农民参合人数112万人,参合率85%。“新农合”何以产生这么大的吸引力?答案其实很简单:能让群众得到实惠,自然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的,就是要能切实解决农民的看病难问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农民住院吃药可获得政府补助,大大减轻了负担。据了解,到10月底止,该县共有18.6万人次获得补偿,补助金额共6061万元。其中:住院报销5.6万人次,补助5118万元,人均住院报销914元;大额医疗费用报销916人次,补助额377.85万元,人均补助4125元;分娩报销1.4万人次,补助283.6万元;有611人次获得结核病门诊、慢性病门诊和白内障手术补偿,补助15.2万元;有12.36万人次获得门诊治疗,补助266.35万元。这一串串数字,无不在召示新型合疗在农村的受益面和参合农民的受益程度! 实实在在的好处让农民看到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惠和便利,许多农民从根本上转变了就医观念,“小病扛,大病挨,重病勉强住医院”变成了“有病不用扛,大病有补偿”。 适时“升级”应民声 今年以来,灵山县按照专账管理、钱账分离、封闭运行、提高效益的原则,完善补偿方案,从7月1日起将县外报销比例提高了15个百分点达到35%,县级、镇级报销比例分别适当提高了5个百分点达到45%和75%。该县将在2009年度结合相关政策,做到范围再扩大,筹资再增加,报销再提高,服务再便捷,各级进一步加大了对参合农民的支持力度,补助达到80元,其中中央40元、自治区23元、市5元、县12元,增加了一倍,而农民群众个人自筹20元。同时,还提高了相应的住院补偿标准,镇、县、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80%、50%和40%,与此同时,加强部门协调管理,全力抓好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农合制度的对接,多措并举确保困难群众就医需求,推进医疗救助制度广覆盖,不断扩大农村五保对象和困难优抚对象受益面,打造便捷服务,让患病困难群众能及时得到报销和医疗救助补偿,全面提升服务质量,让灵山县农民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升级版”中享受到更多实惠。 来源:钦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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