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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扶贫物资村支书被判刑
 
  http://qzrb.gxnews.com.cn/ 12月01日11:04 【字体: 【颜色: 绿


    俗话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但浦北县泉水镇某村的吴某,在担任村支书期间,不是想方设法如何造福一方,令百姓受益,反而将政府支持当地经济建设的扶贫物资从中私自截留变卖,占为己用,近日,被浦北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吴某是泉水镇人,2002年至2008年7月期间,担任某村委党支部书记。2003年,该县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加大了对泉水镇的扶贫建设,县政府调拨370吨水泥给旧州村委,用于修建蒙屯水泥路、白鹤岭、油行面桥梁建设等公益事业。但作为村支书的吴某,不但没有利用好政府扶持建设的物资来更好的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反而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从中做了手脚,在政府调拨的370吨水泥中,除了只有80吨水泥用于修桥外,余下的290吨水泥被吴某私自交给何某和刘某销售,销售所得的水泥款除了部分用于村委开支外,把17450元截留用于生活开支,后来由于水泥价格有所提高,旧州村委以18吨水泥顶替差价4770元,吴某实际侵吞公款12680元。

    案发后,吴某慑于法律的威严,到检察院投案自首,供认了自己截留政府扶贫建设物资一事,并退清赃款,浦北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浦北县法院根据吴某的犯罪事实和性质,依法做出上述判决。(记者 李慰明 通讯员 易光惠)

    来源:钦州日报
    责编:文利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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