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当前位置:首 页 >> 社会新闻 >> 正 文 |
| 法官巧斡旋纠纷一朝解 |
|
因不满相邻一墙之隔黄某的排水排污设置,蒙某一怒之下把黄某父子告上法庭。受理案件的灵山法院法官从构建和谐邻里关系的角度出发进行调解,终于促使纷争了三年多时间的两间邻里握手言和。 2005年初,家住灵山县平山镇同古村的黄某拆除瓦房,在原来的宅基地上重新建造一幢三层楼房。蒙家看到黄家新楼的排水排污裸露在外,而且距离蒙家的墙根仅有几十厘米,损害到蒙某的相邻权益,极为不满。为此,昔日和睦相处的蒙、黄两家关系紧张起来,经常为此发生争吵,虽经镇、村有关部门多次调解,但收效甚微。 今年10月,蒙某向灵山法院提起诉讼,把黄某父子推上被告席,并委托了镇上有名的法律工作者作为代理人,准备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一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黄某父子也不甘示弱,专门从县城里找了一名熟悉法律的亲友帮忙,做好上法庭的充分应诉准备。 针对此案,接手这一案件的法官经过深入现场察看和进行多方调查了解后认为,由于原告与被告特殊的邻里关系,如果法院按照正常途径进行审理判决,不管是胜诉还是败诉,双方都有可能结成冤家,没有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考虑到这些情况,主办法官充分运用调解的技巧,让原、被告都认识到邻里之间和谐共处的重要性。(记者 陆 铭 通讯员 蒙业兴) 来源:钦州日报
|
| ---------- 相 关 新 闻 ---------- |
|
|
|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
| Copyright 2004 MorningPost All rights Reserved |
|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钦州日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