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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举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送法进企业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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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实习记者 吴扬雪)12月4日,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法制委、市普法办组织市直单位联合举行2008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送法进企业活动。 记者在钦州矿务局看到,送法进企业活动现场人声鼎沸,三百多职工围观在普法咨询点前领取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并积极向有关单位咨询自己认识不到位的法律法规知识。 是日,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同时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开设未成年保护法、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妇女权益保障法、禁毒法、义务教育法等方面咨询点,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来源:钦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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